项目编号 | S2022 |
项目名称 | 质量控制设备校准检测服务 |
需求部门 | 设备处医学装备科 |
采购数量 | 1套 |
采购方式 | 院内采购谈判 |
付款方式 | 按实际检测数量,每季度结算一次 |
评价方式 | 综合评价 |
基本参数要求 | 一、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全院质控医疗设备校准检测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资质条件: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证书》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三)其他条件: 本招标项目委托外包检测项目数量不超过附表总项目数量的40%。 三、技术与商务要求 1. 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团队(技术人员数量、职称、资格证书,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规范、医疗设备标准规范/管理指南编写等情况,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2)检测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及溯源证书复印件); (3)检测能力清单,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其附件(含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表) (4)投标供应商拥有自建的独立标准实验室(以证书上实验室地址为准,并提供实验室面积证明)。 (5)工作进度及控制措施; (6)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如:项目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质量技术组织措施、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异常情况处理、不影响临床诊疗等); (7)投标人免费提供医疗设备强制计量检定与检测校准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并配合招标人建设及维护,确保受控设备的强制计量检定与检测校准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分析评价等实施动态监管。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商务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和地点: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分批检测服务,具体时间、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服务申请后,能在48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招标人现场进行检测服务。不能进行现场检测的设备或器具,投标人可提供代取服务。 (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地方校准规范,确保所出具的校准证书具备法律效力。接医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检测完毕,保证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完成校准的设备贴上校准标签,并提供校准证书。 (3)校准结果异常或偏离规范建议值较大的设备应及时反馈给医院,待整修完毕后应及时安排免费复检,因设备及使用场所重大整改需要检测的设备应及时安排免费复检,并在复检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检的校准证书。 (4)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工作与招标人进行沟通配合,更新完善采购人质量控制设备管理台账,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共同协商编制周期校准、检测计划。 (5)中标人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记录、报表,并于次月15日前将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报招标人有关部门。 (6)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与医院用户签订的设备或设施检测/校准合同复印件。 四、检测内容与范围 见附表1。 五、检测依据 主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详见附表1。 六、验收方式 中标人在项目检测结束前,必须向招标人申请项目验收、核对。验收过程中,因复检、补检造成的开支,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医疗设备校准报告。 |
资格要求 | 资证材料及入围条件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 6月 6日 |
报名方式及要求 | 网上报名:通过邮件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特定资质材料 报名邮箱:1508960385@qq.com 邮件主题:“校准服务报名-报名公司-负责人姓名电话” |
书面材料提交方式 | 现场提交 |
时间、地点 | 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
联系方式 | 电话:023-63693371 邮编:400010 |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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