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本项目比选文件补遗如下:
本项目比选文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中第二章竞选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竞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选报价......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竞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竞选作废标处理。”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发现竞选人的竞选报价有可能低于其成本的(低于最高限价的85%),应要求该竞选人作出书面说明以及组价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其书面说明、组价依据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竞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比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盖章)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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