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消防设施系统维修保养竞争性谈判通知公告
时间:2013-05-27 浏览量:0

一、招标条件

本次是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进行招标。

二、维保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包括内科楼、外科楼、综合楼、门诊楼、蓝盾楼、综合病房楼、肝炎所楼、十砖楼、肝病中心楼、统战部、中医校宿舍)。

三、维保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联动控制系统的维修保养;

2、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室内、室外、地下、消防水源(箱、池)及消防给水管道系统、各类阀门等),此项包括所有消防管道及阀门润滑作业(打油),一年一次;

3、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防排烟(送风)系统的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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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含气体灭火系统)、逃生器械、各种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电梯的消防迫降功能等的维修保养;

5、保障医院消防控制室主机24小时正常、有效运行
    6、对消防灭火系统的各种附属组件、模块、各种压力表、水泵、水源以及医院整个消防火灾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并建立符合消防有关部门和医院保卫科规定的各种维保台帐及相关资料,填写消防支队下发的《防火巡查、检查记录》中的每月检查项目。

7、参与、配合我院组织的各种消防演练及安全宣传教育。所有维保资料交由我院存档。

8、维保期内,维保单位应安排1名专业维保人员每日驻守我院(节假日除外),维保人员按我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维保单位在维保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事宜将维保人员撤回。如出现维修工作较多,维修任务繁重,驻我院维保人员不能全部胜任的情况,维保单位应再派出维保人员对我院的维修工作进行承担。

9、维保期内,维保单位对我院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免费检查维修保养,如消防设施故障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或新增设备的,由我院负责进行采购,待我院购得设备后,由维保单位免费承担安装工作。

四、投标单位、维保负责人资格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1、消防设施安装、维保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生产许可范围符合消防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能满足维保对象的专业需求。

3、投标单位应具有重庆市本地化服务机构,或维保总公司有经营许可合法的委派驻渝机构,能保证驻我院维保人员不能解决的故障即时响应,一般故障能在报修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于6小时内维修完成,重大故障能在报修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于24小时内维修完成。

五、招标须知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身份证需携带)、维保承诺书(以上材料均在盖投标单位公章后生效),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保卫科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36317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保卫科。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王海宇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4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综合楼15楼)

电话:023-6369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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