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推介会公告
时间:2024-08-13 浏览量:0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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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推介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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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项目推介范围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

渝中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1.1内科楼:高49米;14层;建筑总面积:12800平方米;

1.2外科楼:高99.4米;36层(地下4层、地上32层);建筑总面积:33000平方米;

1.3肝病楼:高18米;6层;建筑总面积:2800平方米;

1.4综合楼:高51米;17层;建筑总面积:10000平方米;

1.5老门诊楼:高28米;10层;建筑总面积:10500平方米;

1.6肝研所楼:高21米;7层;建筑总面积:3300平方米;

1.7十砖楼:高21米;7层;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

1.8统战部:高21米;7层;建筑总面积:3500平方米;

1.9综合病房楼:高21米;7层;建筑总面积:3300平方米;

1.10魁星楼A组团,共10层,总建筑面积32202平方米;

1.11都市方舟:负1楼、5-6楼、14楼;建筑总面积:5300平方米;

1.12体检中心:位于紫东国际10-13楼;建筑总面积:8950平方米。

1.13统战部宿舍:共2栋,每栋9层。

1.14中医校宿舍:共6层。

1.15新行政楼:高19米,共5层,建筑总面积:2220平方米

维保建筑面积合计约125000平方米,点位合计约8000个。如上述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发生新增或改造,新增或改造后的消防设施仍纳入维保范围,维保费用不作调整。

江南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1.1综合楼:高62.15米;15层;建筑总面积:174800平方米;

1.2肝病楼:高43米;10层;建筑总面积:21550平方米;

1.3全科楼:高51.4米;14层;建筑总面积:14254平方米;

1.4科教楼:高18.85米;6层;建筑总面积:35500平方米

1.5配套楼:高44.5米;18层(地下6层、地上12层),建筑面积:53237平方米。

维保建筑面积合计约250000平方米,点位合计约21000个。如上述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发生新增或改造,新增或改造后的消防设施仍纳入维保范围,维保费用不作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

通过日常维护保养达到两院区消防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的目的,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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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渝中院区:综合楼、影像楼、内科楼、外科楼、感染科楼、统战部、行政楼(港侨宾馆)、综合病房楼、老门诊楼、肝研所楼、十砖楼、魁星楼、裙楼(氧气站、医废站、食堂、供应室)、都市方舟、中医校宿舍、紫东国际体检中心等楼栋的消防设备,消防控制室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系统的维护保养等。即对整个渝中院区的消防维保及相关联的所有硬件、软件、线路,提供质保期外的日常巡检、保养、维修服务。

江南院区:医疗综合楼、肝病/感染病中心、科教楼、全科医生楼、配套楼、室外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等区域的消防设备,消防控制室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系统的维护保养等。即对整个江南院区的消防维保及相关联的所有硬件、软件、线路,提供质保期外的日常巡检、保养、维修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室内消火栓(含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迫降、室内外消火栓、风机等除锈打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消防维保工作。

2、参与单位须派驻2名专业消防维保人员到我院(渝中院区、江南院区各1名),按照我院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节假日休息期间须进行电话值班,节假日有紧急情况,须2小时到场处理,如2名长驻专业维保人员无法及时完成维保任务的,须由中选单位自行增派维保人员及时到场完成维保任务。驻场专业维保人员的工资及增派维保人员工资由公司支付

3、中标单位需对消防维保范围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月检、季检、半年检测、年度检测,并建立维护保养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资料,所有维保资料每月整理后交由甲方保卫科存档。

4、当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后,派驻人员应尽快查明故障原因,一般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果是设备损坏,需立即采购设备更换的,则必须在设备货到后,4小时内排除故障。非驻场时间如遇重大设备故障,需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电话响应时间为24小时365天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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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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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A.参与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B.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到参与人机构,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

2)特定资格条件

A.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20万元以上建筑的消防维护业绩3个且其中一个为医院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B.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竞选本单位人员并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到场一次,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比选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须提供竞选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C.信誉要求

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由竞选人自行声明未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格式自拟。

注:以上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竞选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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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推介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10

地点:江南院区后勤管理处(保卫处)102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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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工具费、管理费、保险费、税金、利润、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如果有其他优惠方案,请自行提出。

参与单位自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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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会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将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cyfeybwk@163.com,邮件命名方式“重医附二院两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推介+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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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

自行现场勘探,期限: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6日、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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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会

文件组成

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1、维保方案(针对不同系统分别出维保方案)

2、报价表(根据上述系统分别报价,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资格证明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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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地点和时间

推介会进行时同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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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大道288号(江南院区)、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4号(渝中院区)

联系人:龚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87110(江南)、023-63693110(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