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工作细则
时间:2026-01-09 浏览量:0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及招生计划

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号)、《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六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招生条件。

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六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我院部分。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2026年1月15日9:00—2026年1月21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版材料

报名操作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2026年1月24日左右

考生资格审查,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公示

考生名单详见我院官网;

进入考核考生完成缴费,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

2026年1月28日-29日

现场考核及拟录取,公示考核结果

考核安排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2026年2月2日左右

完成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调剂工作

如有调剂考核,见后续调剂通知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6年1月15日9:00—2026年1月21日17: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上传报名材料。考生应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注意报考学位类型,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具体操作参见《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778.htm

(二)报名材料(校研招网报考系统上传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托福(TOFEL)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时间要求参见二〇二六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注: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在2026年1月28日前补充上述盖章版考研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7) 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单位需盖章);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9)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0)《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1)《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导师知情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参见重医官网“导师队伍”了解我院导师信息与联系方式:https://gs.cqmu.edu.cn/Gmis/dsfc/dsfc_yx);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扫描原件上传,开学报到时我院将现场审核纸质原件,若不符合报考要求,将不予录取及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6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保留EXCEL格式),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四类材料对应。

注:请下载我院修改版本附件6自评得分后上传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第四类材料:学术水平证明材料(业绩取得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5日),按照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四)”格式命名。申报材料仅限符合《“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要求内容,所有材料须确保真实性、提供完整佐证并作明确标注,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5日)

业绩类别

证明材料

1.科研论著

英文论著:需提供文章全文+高校或医院图书馆出具收录证明

中文论著: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2.获权专利

获权专利批文

3.学科竞赛获奖

证书扫描件

4.主持科研项目

红头立项批文、盖章版任务书(仅提供主持人身份且有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

5.科研成果奖

证书扫描件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进入考核排序

1.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组织3-5名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

3.申请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学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进入综合考核。若申请人数高于可进入考核人数,以学术水平为主要筛选标准,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人员名单。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人数为: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调剂考生也按学校制定的资格审核评分进行排序。

(四)缴纳复试费

1.缴费对象:进入我院公布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

2.缴费方式:2026年博士生全部采用网上缴纳考核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核,考核费恕不退还。网上缴费时请注意:如手机有扣费提示,系统刷新可能因滞后造成网页尚未显示时,不要再次重复缴费!具体流程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四、正式考核(现场考核面试)

我院将在江南院区完成现场考核,具体安排另行公示,请关注我院官网,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一)考核流程

考核顺序随机生成,请各位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提前候场,考核过程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令。考核期请保持报名联系电话通畅。

1.候考

院系将提前公布考核安排,考生到达指定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身份证),备份U盘。考生考核顺序随机生成,发放考号牌,查验并存放考生的手机及各类电子产品,保障考场内的考纪管理。

2.正式考核

由工作人员带领各考室第一位考生进入考场,技术秘书再次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从前门进入考室,随机抽选考题进行作答,作答完毕后考生离开考室。第二位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从前门按要求进入考室,以此类推。考生面试结束后可领取个人材料与电子设备,离开。

3.公布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我院将通过院系官网公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

4.确认拟录取信息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所有考核均采取线下考核方式,原则上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20分)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40分)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临床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核内容应有区别。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40分)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鼓励考生全英文汇报及答辩。

五、调剂

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及我院后续调剂公告等要求执行。

六、拟录取

(一)名单公示

考核结束后,我院将尽快通过官网进行综合考核成绩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查询拟录取情况:https://www.cqsahcqmu.cn/index.php?c=category&id=64

(二)考生是否拟录取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

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我院将在二级学科(内、外科按照三级学科)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注意不是按报考导师进行排序拟录取;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再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未被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考生于2026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2026年2月28日后放弃拟录取的考生不再递补,产生的缺额计划于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完成。

(三)拟录取确认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报名号后四位+姓名”,并在公布拟录取结果24小时内发送到cyfeyyjszs@163.com。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7.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七、其他

考生请按院系考核工作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报名系统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关于体检、报考条件、学习年限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公告执行。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章程中各招生专业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报名、考核、录取或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文件规定,在考生报名、考核、录取及新生入学报到等阶段严格审核考生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考生有意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无意疏忽、错误理解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等情形),无论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注销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八、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我院纪委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考核有疑问,可咨询我院研究生管理处。

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2888245                                               

(非工作时间)院系咨询邮箱:cyfeyyjszs@163.com

第二临床学院第一批次“申请-考核”相关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