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完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提高全市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整体质量,保障患者就医安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于2018年3月14日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923会议室召开了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专家讨论会,此次讨论会邀请了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影像科负责人、陆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影像科负责人、重庆市放射医学影像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副主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科主任郭大静委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科副主任李传明围绕重庆市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工作做进一步讨论。
会议上,各位专家就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原则、互认项目、互认方式、互认批次及工作要求五个方面积极沟通探讨。第一,互认原则,重点强调了不受互认限制的七种情形;第二,互认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检查及病理检查;第三,互认方式,各级医疗机构医师在进行临床诊断时,要按照医学影像检查及病理检查结果互认有关要求,避免重复检查;第四,互认批次的时间及参加单位安排;第五,重庆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市病理质量控制中心及各医疗机构的互认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讨论会,进一步推进了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为广大患者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减少重复检查,降低诊疗费用带来了福音,更促进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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