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献血条例》,保障用血安全——第十支部开展5月主题党日活动
时间:2018-06-01 浏览量:0

2018年5月25日中午,门诊支部在门诊办公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由支部书记阳文琳主持,活动的主题是带领支部党员同志一起学习《重庆市献血条例》。

 

阳文琳书记向大家讲了《重庆市献血条例》修订工作基本情况介绍、修订内容情况简介、新旧条例条文对照分析、相关工作建议等内容。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党员知晓了《重庆市条例》相关内容。本次修订从2016年8月开始,直到2017年11月《条例》提交市人大第三次审议,并于2018年6月正式施行。本次修订增加了15条,删除了7条,修订了29条,整合了10条并新增4款。新条例构建的献血领导体制包括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市人民政府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

 

 

其中重点内容包括: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积极献血;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采集、提供临床用血;每年6月的第三周为本市献血宣传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村委会应当每年至少动员和组织一次献血活动,并为献血者提供便利;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献血者个人隐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设置献血屋;血站可以根据需要配置流动采血车和应急送血车;人民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对献血者和无过错用血感染人员开展关爱与救助活动;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无偿献血证。不再收取用血补偿金等等。

 

最后,阳文琳书记强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输血指针,科学制定输血方案,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审核:阳文琳 编辑:李娇

作者:门诊支部 李生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