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补充推荐对象公示
时间:2020-09-17 浏览量: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单位推荐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先进个人补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0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9月22日18时前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委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地址:渝中区临江路74号(邮编:400010)

电话:023-63693372(纪委办公室)

023—63829621(人事处)

023—63711527(传真)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0年9月17日


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补充推荐对象

李  霞   重症医学科副护士长、主管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