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医附二院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
时间:2021-07-26 浏览量:0

各位参保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重庆市医保局定于2021年7月30日18时起停机进行系统切换。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医保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起,医保卡将在全市医院及药店暂停联网结算服务。8月4日(星期三)0时新平台上线后全面恢复服务。

门诊特病病人就医

已办理慢特病的参保人,建议在7月30日之前提前开具8-9月份慢特病用药,或8月4日后来院开药。若必须在7月31日—8月4日期间开具慢特病药物者,请持医保卡挂号(仅作就诊自费卡使用),无医保卡者需持身份证或办理就诊卡,并先行垫付所有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再持医保卡、缴费凭条等资料于8月5日后(周一至周五14:00-17:30)至两院区收费窗口(渝中院区:门诊5号收费窗口;江南院区:门诊大厅7号收费窗口)进行医保报销。

门诊普病就医

重庆市参保人持就诊卡(或我院ID号)挂号、缴费,请先自费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持医保卡、缴费凭据、处方等资料,于8月5日后(周一至周五14:00-17:30)至两院区收费窗口(渝中院区:门诊5号收费窗口;江南院区:门诊大厅7号收费窗口)视患者情况做自费转医保结算。

停机期间住院参保人费用处理方式

(1)可享受医保报销的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

(2)出院参保人全额缴费后,先行出院,待新平台上线后通知参保人来院结算。

(3)参保人也可全额自费结算后,持出院证、发票、出院记录、诊疗证明书、费用总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手工报销。

(4)异地就医出院参保人,建议全额结算后回当地手工报销;也可先全额缴费,新平台上线后再来院联网结算。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7月26日